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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首次勞檢派遣業 八成六違法

2009/08/04中廣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在今年五、六間首次抽查派遣業,在八十八家業者中,違反「勞基法」的家數高達七十六家,占八成六,違反「就業保險法」及「勞保條例」的則有三十六家,整體而言,因違法情節嚴重而遭處罰家數高達五十五家,也超過六成七,官員坦承,派遣業違法狀況確實比一般業別來得嚴重。(黃悅嬌報導)

為了瞭解派遣業狀況,勞動條件處在今年五月十八到六月十八號,首度抽查八十八家派遣業者進行專案檢查,勞動條件處處長林進基指出,此次檢查項目包括勞保、就保與勞基法如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假給假、資遣等相關規定。檢查結果發現,派遣業違法狀況比起一般業別來得嚴重。

官員指出,違反勞基法部份,主要是以未舉辦勞資會議佔了兩成七最多,其次是未訂定工作規則,及繼續性工作未訂定不定期契約等;另外,違反勞保條例及就保法規定部分,共有六十七項,主要是未依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的佔四成一最多,未在勞工到職日參加勞保或就業保險的也都超過兩成以上。所有違反法令事項,都已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善,共有五十五家被罰,罰款金額累計共八十九萬元。

 

 

86%派遣業違法剝削20萬勞工

2009/08/04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派遣人力近年成為雇主節省成本首選。不過,估計逾二十萬的派遣勞工,勞動權益卻「虧」很大!根據勞委會首度針對人力派遣業者專案勞動檢查結果顯示,我國派遣業者違法比率高達八成六、平均每家派遣企業違法項目超過兩項。

苗栗一家專門提供人力給竹科等高科技業的派遣公司,違法情節即高達十一項,該公司不僅違法簽定期約、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違反工時規定等,連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也都未依規定投保。

三成違簽定期約、高薪低報

勞委會不久前才發布解釋令,要求連續性工作不應以定期契約方式簽訂,這次檢查仍發現,每三家派遣公司,就有超過一家違法與員工簽定期約,勞工因此無法確定能否長期保有工作。

還有逾三成派遣業者未依實際薪資幫勞工投保勞保、超過兩成根本未在員工到職日就幫勞工投保勞保、就業保險,將使得派遣勞工領取失業給付,以及職災給付資格受到影響。

勞團:實際違法比率更高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瑀直指,「實際違法比率應更高!」勞委會未同時查核派遣勞工實際工作企業,才造成派遣業者可掩飾真相。

胡孟瑀說,高薪低保或是沒勞保在派遣都不少見,先前聯盟曾協助一名在一○一上班的派遣勞工,結果發現,原來是整批派遣人員都沒勞保。還有派往新店慈濟醫院工作的清潔人員來申訴,不僅每天工作八小時以上、月休僅四天,薪水才勉強高於法定最低工資,且他的勞保還是以一萬一千元投保。

產總籲設立派遣業門檻

「假派遣」盛行是更大的問題!胡孟瑀指出,不少企業自行成立派遣公司,將該由公司聘雇的員工,以派遣公司名義聘用,模糊勞雇關係,以致勞資爭議出現時,勞工求償困難。他說:「有勞工到解約時,才知道自己是派遣勞工。」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認為,除了政府應該針對派遣業設立門檻限制之外,政府公部門透過大規模勞務採購,陷派遣勞工於剝削中,才是最大兇手。

 

8成6派遣業違法 罰

 

2009/08/04【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外包、派遣等非典型就業型態快速增加,勞委會首度針對全國派遣業者進行專案勞動檢查,抽檢88家中,高達八成六、76家有違法情節,其中又以「違法簽定定期契約」、「投保薪資高薪低報」、「未在到職日參加勞保」等情形最多,勞委會已請地方主管機關開罰。此一結果顯示派遣業存在嚴重勞動保障問題。

業者違反勞基法項目高達203項,平均每家違法項目2-3項;違反勞保條例、就保法部分36家(約四成),違法項目計67項。一家位於苗栗縣大型派遣業者,員工700多人,違法情節最多,不但違反勞基法8項,包括違法簽訂定期契約、未給加班費等,也有3項違反勞保、就保法法令規定,總計吃了6.6萬元罰單。

企業為省成本紛採派遣,但勞委會未配合立法,致派遣員工成「勞動孤兒」。勞委會首度針對派遣業展開勞動檢查,結果36家違反勞保條例、就保法規定共67項規定,其中高達41.79%「投保薪資高薪低報」,29.85%「未於勞工到職日參加勞工保險」,23.88%「未於勞工到職日參加就業保險」。

 

裁員.抗議事件 凸顯派遣員工問題

2008/08/05公視午間新聞

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派遣人力快速增加,而勞委會第一次針對派遣業進行勞動檢查、發現違法的情況很嚴重,抽查88家業者,有76家都違法,比例高達8成6。勞工團體認為,這個結果顯示派遣業有很大的問題,政府應該趕快禁止勞動派遣。

去年12月,奇美大裁員,所有的派遣勞工,因為一封簡訊馬上沒有工作,還有最近的國美館員工上街抗議,大家才知道原來展場導覽服務人員的雇主竟然是保全公司,因為他們都是派遣人員。勞工團體不只一次反對勞動派遣,勞委會首度針對全國派遣業者進行勞動檢查也發現,抽檢88家中,76家有違法情節,高達八成六,其中又以投保薪資高薪低報、沒有在到職日就保勞保、違法簽定定期契約的情形最多連勞委會都承認,違法的問題很嚴重,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也要地方主管機關立即開罸,但到底要不要立派遣法,目前各界看法不一,還沒共識,在此之前,勞委會強調,所有勞工都要適用勞動基準法,會從加強現有法令落實做起。

 

100家公司...僅3.3家有工會

2009/08/04經濟日報【╱記者黃依歆/台北報導】


今年第一季為止,全台產業工會數僅957個,勞委會高層說,全台科技大廠沒有一家成立工會。根據勞委會統計,截至今年第一季止,每100家公司行號中僅3.3家有工會。

全台有880萬名勞工,加入工會人數僅51.9萬人,其中以製造業占65%最多,其餘為運輸倉儲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目前工會僅能由單一企業內部勞工組成。

勞委會期望立法院下會期通過工會法修正草案,讓工會跨出單一公司,進一步結合同一產業裡的不同公司勞工組成,官員說,這種工會在國外已相當蓬勃,與資方的談判能力更強。這種同產業跨公司的工會稱之為產業工會,而目前工會法所稱之產業工會,將更名為企業工會。

全國產業工會理事長謝創智認為,高科技業勞工對實際的工會功能認識不深,加上科技業薪資待遇較優渥,只有遇到金融海嘯襲擊時,才易產生勞資糾紛,工會的重要性也才會浮上檯面。

 

 

台積電組工會 科技大廠首例 其他竹科大廠無跟進意願

2009/08/04 東森新聞王震濂、林天佑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台積電年初大規模的勞資糾紛,讓員工14年前籌組工會的念頭現在化為具體, 在勞動黨的協助下,已經號召超過30名台積電在職員工,目標在年底前 成為台灣第一家有工會的科技大廠,不過有不少竹科廠廠商,私下表示,並不會跟進。

走進協會裡面四處放著白布條與標語,講義、文件雜亂的擺在桌上,一點也看不出來,這裡就是讓台積電員工14年的工會夢成真的地方;平常協會裡面都沒人,除了志工們,總幹事還得一個人校長兼撞鐘。

勞動黨總幹事高偉凱指出,剛好因為長期以來科學園區幾乎是零工會的狀態,所以會特別關心,現在等於說剛好台積電的員工報名的人數比較多。

其實成立工會相當簡單,只要有30個員工的連署,以及主管機關登記,另外則需以工廠所在地來做設立,不需要公司同意或是法院登記;成立工會最大的問題,就是員工得面對給錢的老闆與公司方面一些異樣的眼光。

高偉凱表示,怕這個組織工會,如果參加了籌組,可能會冒著被開除、或者被差別待遇的風險。

成立近29年的新竹科學園區,有成立工會的只有兩家,飛利浦大鵬廠和普生科技,不過隨著飛利浦結束業務後,普生工會也無具體活動,等於形同虛設。

目前科技大廠,例如力晶設有福委員,華邦電則是勞資委員會,定期與資方開會,但是,不少半導體廠對於成立工會,態度都相當低調,私下都表示,並不會跟進設立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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