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對勞工的影響 邀請您一起來認識與了解

到底什麼是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到底簽不簽ECFA對於身為勞工的我們會有何影響?您知道嗎?

高雄縣產業總工會與台灣社會民主工作室為了讓大家可以深入的認識ECFA,特別在4月19日邀請到成大法律研究所許宗信教授為大家說明ECFA對勞工可能產生的影響,身為勞工的我們又應該如何看待ECFA。歡迎所有關心自身權益的勞工朋友一起來認識ECFA。

r時間: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開始

r地點:高雄縣勞工育樂中心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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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團體行動劇 盼保留台鐵高雄港站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7日電)文化團體今天在高雄市政府,抗議台鐵高雄港站都市更新案貿然招商,犧牲「古蹟文資審議中」的台鐵高雄港站,並演出行動劇。由於不滿警方舉牌制止,雙方一度僵持不下。
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召集人劉秋兒上午表示,正在進行文資審議的台鐵高雄港站,在市府尚未決議前,內政部營建署竟於10月22日進行公開招商說明會,把「文資審議中視同暫定古蹟」的台鐵高雄港站公然出售,招商面積高達1.82公頃,資金高達新台幣200多億元。
他表示,高雄港站全站區都在進行文資審議,在文資審議尚未決議前,古蹟不應被粗糙的商業規劃犧牲。他呼籲市府重視台鐵高雄港站的文化經濟價值,全區保留。
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說,台鐵高雄港站全區仍屬於台鐵鐵路用地,屬於危險區域,民眾無法親近。都發局著手變更地目後,未來標售招商不會切成一塊塊商業用地來賣,會將當地文化古蹟因素列入整體開發規劃,維護民眾親近古蹟的權益。9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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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進行文資審議的台鐵高雄港站,在地方政府的文資認定尚未決議之前,中央政府的內政部營建署竟於98年10月22日進行公開招商說明會,把「文資審議中視同暫定古蹟」的台鐵高雄港站公然出售!招商面積甚至高達1.82公頃!粗估挹注資金高達兩百多億!
致力於高雄港站古蹟保存的〈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表示,高雄港站全區都在進行文資審議,在文資審議尚未決議的狀況下,營建署是否有權將此區進行招商仍有待商榷,市府更不應該將可能市定古蹟無聲無息被中央盲目商業開發所犧牲。讓原本屬全體市民公共空間鐵道文化園區淪為財團的私有地!〈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並提出三點訴求~  1.期待高市府能保留全民的鐵道文化園區,不要大財團私益的商業區!  2.希望陳菊市長為高雄真心擘劃屬高雄海洋氣勢的文化城市,不要只盲從馬英九競選政見一味拍馬屁!  3.最後籲請投標廠商務必審慎考量,不要貿然挹資,成為摧毀百年古蹟的幫兇!
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召集人劉秋兒質疑,中央營建署在高市文化局的文資審議尚未定案前貿然招商,是否在變相「脅迫」文資委員們不能將高雄港站指定為古蹟?文藻國際事務系助理教授李宇軒也表示,文化資產屬於全民所共有,所以文化資產的留存與否不應以少數財團利益為優先考量。社會民主工作室的丁勇言則指出,這齣鐵道古蹟被出賣的荒謬劇,突顯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缺乏協調,高市府都發局和文化局缺乏橫向聯繫,台鐵對鐵道文物也缺乏適當的關注。
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將串聯民間團體於98年10月27日上午十點於市政府提出陳情,歡迎關心高雄市整體發展的市民一同來參與。(內容引自-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09.10.23新聞稿)
豆皮文藝咖啡館Dogpig art c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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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報名]      工會界應如何因應縣市合併?

面對即將到來的縣市合併升格您是否想過與思考過,將對工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縣市合併升格後,工會除了可能面臨解散、合併、財產清算及幹部選舉等問題是否會對工會會員權益造成危害?對於未來工會運動的發展又將造成怎樣的衝擊?

縣市合併之後,工會可以有什麼樣的組織策略,讓更多勞工朋友加入工會的行列?

我們特別邀請到台南及高雄地區工會領導人一起來研究與提供意見,更歡迎關心未來工會發展的朋友共同來關心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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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19:00   有高雄.有電影.有故事 / 郭南宏(台灣最重要的導演之一) 
                                                   吳懷宣(文藻外語傳播藝術系副教授)
                                                                      王冠人(主持)

地點/哈瑪星代天宮  (高雄市鼓山區鼓波街27號)

時間/9月份開始,每週五晚上七點做伙來開講  (遇大雨當週場次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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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瀆職  民生受苦

財團暴利  沒有公義

集會時間:925日(週五)下午1:30-5:00(定點集會)

地點:行政院經濟部大門口(台北市福州街15號)

    本月初中油公司以反應成本為由又調漲瓦斯油氣價費,經濟部能源局無視人民團體去年(98/9/26)的舉發,繼續縱容瓦斯業者持續收取高額裝置費及基本費等,這些區域性壟斷的瓦斯業者能從用戶身上賺取暴利,即是因為瓦斯費收費公式有保障業者的固定利潤(每度2.5-3.5元不等);此外,95年瓦斯費氣價分離後,天然氣價分為「基本費」與「從量費」,每年瓦斯公司光收「基本費」就可以賺進上億的錢,這兩個項目的計算公式中,確保了「公司營運費用」由客戶買單及不合理的保证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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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通報 

9/18   19:00   向前走的反省 / 林強(知名音樂人)   
                                                 郭舒(主持)
9/25   19:00   有高雄.有電影.有故事 / 郭南宏(台灣最重要的導演之一) 
                                                         吳懷宣(文藻外語傳播藝術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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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打鴨霸、拼公益」動員邀請函

自從今年4月初高院以「忠誠義務」為論斷基礎判決子文敗訴,6月中最高法院亦未闡明「忠誠義務」的定義與範圍,即以「經核於法並無違背」八字箴言駁回上訴。許多有識之士都在憂心,這樣的判決將對工會幹部產生「動咋得咎」的後續效應,從而斫傷了工運的發展。因此,自動發起力挺子文抗爭到底的活動,感謝您與及工運界諸多好友的關懷和鼓勵,讓我能夠有勇氣決心奮戰到底。隆情高誼,子文感銘腑內,在此先說聲:謝謝!

我們的抗爭行動,有二條軸線:其一者是推翻該違反勞動法學哲理的判決,這將從司法救濟程序與司法改革的方向切入,劉志鵬、陳文靜與張清浩三位大律師主動免費幫我提出「再審之訴」;另一者是報復資方濫權解僱,我們策劃「打鴨霸、拼公益」的抗議行動,就是要斬斷業者的超額不當利益,我們將結合工運及群眾的力量,給惡意濫權的財團一記當頭棒喝,以儆效尤。司法改革的道路漫長且封閉,又緩不濟急,而行動的能量就在您我自己的身上。朋友,來吧!並且廣邀您的親友夥伴共襄盛舉。

拼公益的聖戰~不能沒有您

挺子文的行動~更需要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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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 氏 蒸 餾 水 跟 車 工 人 明 日 繼 續 罷 工 爭 取 加 佣 金


2009-08-05 HKT 18:13香港即時新聞


超 過 100 名 屈 臣 氏 蒸 餾 水 的 跟 車 工 人 , 下 午 五 時 結 束 今 日 的 罷 工 。

代 表 表 示 , 由 於 爭 取 沒 有 結 果 , 明 日 會 繼 續 罷 工 。 勞 工 處 下 午 派 員 到 場 了 解 , 發 言 人 表 示 , 會 繼 續 進 行 調 解 。


屈 臣 氏 公 司 職 工 會 理 事 梁 偉 任 說 , 要 求 劃 一 將 運 送 每 一 桶 水 的 佣 金 , 調 整 至 4 毫 8 仙 。 他 指 出 , 若 公 司 沒 有 答 覆 , 會 一 直 採 取 行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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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首次勞檢派遣業 八成六違法


2009/08/04中廣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在今年五、六間首次抽查派遣業,在八十八家業者中,違反「勞基法」的家數高達七十六家,占八成六,違反「就業保險法」及「勞保條例」的則有三十六家,整體而言,因違法情節嚴重而遭處罰家數高達五十五家,也超過六成七,官員坦承,派遣業違法狀況確實比一般業別來得嚴重。(黃悅嬌報導)


為了瞭解派遣業狀況,勞動條件處在今年五月十八到六月十八號,首度抽查八十八家派遣業者進行專案檢查,勞動條件處處長林進基指出,此次檢查項目包括勞保、就保與勞基法如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假給假、資遣等相關規定。檢查結果發現,派遣業違法狀況比起一般業別來得嚴重。


官員指出,違反勞基法部份,主要是以未舉辦勞資會議佔了兩成七最多,其次是未訂定工作規則,及繼續性工作未訂定不定期契約等;另外,違反勞保條例及就保法規定部分,共有六十七項,主要是未依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的佔四成一最多,未在勞工到職日參加勞保或就業保險的也都超過兩成以上。所有違反法令事項,都已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善,共有五十五家被罰,罰款金額累計共八十九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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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名參加【社會民主系列講座】場次:004

該死的見義勇為?!-從林子文解雇案談起

新光吳家所掌控的新海瓦斯公司,於2007年4月27日以「依人事評議委員會96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案辦理」之人事命令,將新海瓦斯公司產業工會常務理事林子文解雇。資方提出的理由是,林子文在2007年4月2日召開記者會所發表之言論違反工作規則第87條第8款「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圖畫足資破壞勞資情感者」,依勞動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這個案子纏訟到台灣高等法院,2007年4月28日高等法院判決,以林子文「違反忠誠義務,情節重大」解雇成立。

究其根源,事實上新海瓦斯工會於2007年4月召開記者會揭發瓦斯業違反用戶利益,超收管線補助費,媒體報導披露後,經主管機關提出糾正,各瓦斯公司相繼取消了這條費用,可見得工會的發言確實促進了公眾的利益。但是,如果林子文解雇案成立,是不是在告訴我們,見義勇為是該死的!?拿人薪水,就是不能,否則就是違反「忠誠義務」!

或許您不認識林子文,但是請您想想「如果力霸員工出來揭露王又曾掏空醜聞,我們該頒給他榮譽國民?還是判他對企業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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